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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定义凤凰缭乱 17 julio 一切都已结束,一切终将开始2007.7.15.晚8时12分——严莉经历完了她尘世的所有幸与不幸。
一个人和癌症的战斗,一个女生和癌症的战斗,一个24岁年轻女人和癌症的战斗,它按着教科书上最经典的描述静静地发生,发展,然后残酷结束。我们读了无数次的教科书用这个年轻的生命向我们展现着它的权威和精准。它说它是无所不知的先知,却不是无所不能的神氏,:它预知你的生,你的死,却无力赐你生,给你死。奇迹,永远不过是死神一眨眼下燃烧完毕的火苗——奇迹属于上帝——一个吝啬而乖戾的老头。 一个24岁的女生昨夜出门旅行。她抛弃了曾经所有,只身远去。丢弃行李,丢弃背包,丢弃了陪伴她24载的躯体,没有火车的轰鸣,没有飞机的盘旋,没有人潮的涌动,她却是这样的离开了,不知去了哪里~~~没人知道这个旅程有多长,没人知道的目的地。 死亡的旅程,潇洒的你,要走过;无奈的你,要走过;哭闹的你,要走过;依恋的你,要走过;向往的,你也要走过。死亡的旅程从生命的开始就已然注定。我们忙着生也忙着死。忙着死,怎见得不是忙着生?只是24年,对于她来说是不是太短?又或许因此她在另一个世界的开始将会拥有更长? 我的脑子里空空的,空空的。剩些影子在浮动,浮动。那些6年间的碎片,碎了再碎,再碎,一直的碎下去,以至拼凑也成徒然。越是回想越是模糊,我有些恨我的脑袋,它到底能记住什么东西???突地想起《灼眼的夏娜》,或许人死便要开始被忘记。那些不属于这个尘世的东西注定要因忘记而解脱了去。而有一天我也要被忘记,忘记!!! 死亡便是风筝断开了线。飞出去了,就要彻底。 当我收到来自15907412048的最后一条短信时,这个人已经离开我20小时28分了。这将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收到来自这个号码的消息。那些文字告诉我,严莉已经离去。 一切都已结束,一切都将开始。 30 junio 7.1 200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十周年纪念,胡锦涛到了香港。
2007年,7月1日,中山医毕业典礼,穿着各种学位服的人手捧鲜花在校园各个角落合影留念。 2007年,7月1日,楼下有人举行婚礼,火红色的婚鞋上绣着金线的细细花朵,淡粉色的婚纱摇曳多姿。 2007年,7月1日,我也许,差点,险些被骗。 走在路上,我就有直觉——迎面而来的陌生人会跟我说话。我如此亲爱的诡异直觉。貌似是个年轻人,顶多20出头。烫过的头发,带LOGO的T,休闲裤,运动鞋,一派典型的广州小男生形象。他却对我说起不知哪里口音的中国话。这口音似乎是为了和他从国外回来的“事实”相契合。认真分辨了一下他说话的内容。大意是,他刚从国外回来,身上只有张国外银行的卡。所住酒店说要去中国银行取钱,但是中国银行告知他要去某某金融中心办理交易。于是便引出了他的第一句话:“请问某某金融中心在哪里?”。我为人向来不错,为了不滥杀无辜,即使面对可能的骗局,我也报以微笑表示我不知道。接着他掏出了自己的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张写满英文的卡~~晕死,我却首先注意到他手指上那只硕大金戒指——又一典型广州作风。然后,我继续傻笑,继续说着一个真实可信的事实——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我没有骗他,即使他可能在骗我。最后他问怎么能询问到去某某金融中心的方法,我脑子里第一想法是:帅哥,我带你去问警察叔叔吧。但是他却一时似乎有了国内的居住经验:“打114可不可以?”“原则上可以吧~~”他掏出手机,在我面前打开,然后表示他的手机在这里没有信道(帅哥在国外用的3G???这个理由也是基本合乎逻辑)。最后是重点中的重点:他希望我帮忙打这个电话。 2007年,7月1日,我确实眼睛眨都没眨地骗了一个陌生人。我依然一派天真傻笑:“可是我也刚好没带手机哦!”接着,他向我道谢,我表示了对于不能帮忙的无奈歉意。故事在愉快的氛围中有了个HAPPY ENDING! 我长得那么好骗吗难道???
31 mayo 帽子不能太大,即使那是事实 看到一则新闻,大标题为:韩国记者在博客上骂“中国人无耻”遭狂批.
内容如下:
韩国读者骂其文章以偏概全,带种族歧视
新快报综合报道 韩国《同胞新闻》一位名为ChaHan-phil(音译为车汉必)的记者,最近因为发表名为“你还有胆去中国吗”的博客而引发起不少争议。车汉必指他所以为博客起这个名字,完全是为了吸引公众的注意,又形容这是“引君上钩”的伎俩。 骂“中国人无耻”遭狂批
据香港
在网上张贴的文章中,车汉必描述了他坐火车从河南郑州
车汉必的个人博客上,还有《不值得信赖的中国警察》《无法无天的中国巴士》《提心吊胆的中国生活》等文。所有这些文章,均以“你还有胆去中国吗?”来结尾。他解释说,这些煽动性的题目,只是想引起读者注意,他的主要目的是向韩国人介绍中国的情况。
韩国读者怒斥“记者无良”
令车汉必惊讶的是,大多数回复帖子的韩国人却强烈谴责他的观点。他们认为,作者不该因为自己在火车上遇见了一些“无耻的”中国人就以偏概全,对中国13亿人口下这样的结论。某些回复者甚至骂文章作者带有种族歧视,完全是基于个人偏见作出上述结论。
一名愤怒的读者写道:“车汉必是渗入骨子里头的种族歧视。我简直不敢相信,《同胞新闻》居然会聘用思想如此狭隘的种族分子当记者。令人担忧的是,他写的这些文章居然是他在中国任职期间所作。他写这些东西除了偏见外还是偏见,根本不尊重一个国家。这跟西方帝国主义奴役亚洲非洲时,说当地的人民是‘野蛮’和‘无理’没有什么两样。”
对此,车汉必在24日接受电话采访时说:“我不想挑起争议,也无意让人觉得我蔑视中国。我只是写下我的见闻和感触。”
新闻评论:无需考虑个人偏激观点
对于车汉必的这些言语,我们其实很可以心平气和地对待,不必像“愤青”那样大加反应。事实上,每个外国人来中国都有他自己独特的体会,有好的感觉,也有不良感受。有人平淡看待我们的习惯,包括不良习性,有人愿意如实说出来,还有人愿意夸大其辞地讲述。不管怎么样,他们所能代表的就是自己的一点意见而已。
总之,我们应该以平常心来看待外国人的批评。错在我们自己的,就要改过来,因为明年就是奥运会,而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中国的一面镜子,至于他偏激的观点,根本无需考虑。
相关介绍:《同胞新闻》
《同胞新闻》是一群韩国新闻工作者创立的。他们都来自主要的大报,在军政府时代因呼吁民主、要求言论自由而被赶出了新闻队伍,于是集资创办了这家报纸。它的发行,完全依靠草根阶层的捐助。
转录完了,说两句可能要遭骂的话.我对这篇转文中的某些描述感同身受:他看到一位母亲让她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在车厢地板上撒尿;有人把一次性方便面碗从车窗扔出去;天太热,车上有男人就脱下衬衫打赤膊;有人用完厕所后不冲洗。车汉必还表示:一些中国人喜欢在车上嗑瓜子,然后随意吐在了地上;另一些则是不顾他人的感受,扯着嗓子在火车上打手机;还有一些人在没有征求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就肆意抽烟。 谁没看到过这样的场景?这在中国难道不是真实而普遍的正常现象??? 在我看来,这个韩国人的错误仅仅在于不该用无耻和中国人这样一个敏感的名词联系在一起. 这篇文章到底在说什么?为什么字里行间我都看到一张标准的虚伪面容?一方面,貌似承认这个现象,还表现出一副宽容样子;一方面,沉醉在所谓"大部分韩国民众"对中国的"正确认知"中.一副外国人都挺我们,我们怕谁的姿态!而后者产生的强烈满足感似乎更是重点的重点. 可笑的新闻. 26 mayo 有容乃大,无欲则刚 第一次练习缝线居然可以用猴眼!!!受宠若惊.
关键是我手也不是想象的那么抖诶.很稳嘛.所以,恩,我是有天赋的,充满天赋.
昨天我还觉得苦苦的心今天安静了不少.
小何同学,不可以有太多欲望,不可以太不知足.做好现在要做的,生活好我的生活.
有容乃大,无欲则刚,阿弥陀佛~~~~ 11 mayo 忘了 周末,下了班,我告诉自己:"周末哦~~~".
美美吃了一碗牛腩粉,吃了一块美美的雪糕.然后去超市悠悠逛了一大圈.买了可爱的榴梿,咬了好多口!!!还无聊地吃了超市里宣传派送的一片减肥药,酸酸甜甜其实味道不错~~`
这究竟是多久没有的事情了?我放弃回忆.
晚上,收到爸爸的电话.谈了很久.我映像中最为长久的一次电话粥.谈到工作,学习,还有出国.说到最后我突然发现:今晚不应该是周末!今晚有课!!!而我忘了~~~~
下次记住:我已然没有周末. 07 mayo 以年年春风,对匆匆过客
引用 起因-结果 06 mayo 重要公告 公告
值此五一佳节之际,隆重公告.本人另一个博客的网址在我的好友里"ME2"那一栏,点一下即可.五一后有一些视频短片也放在里面了.自己有兴趣去瞧瞧吧.无奈这个博客太笨.放不了视频短片啊. 27 abril 不仅仅是病历 几天前收到一个男孩子,21岁,一岁时左眼因外伤性白内障失明,右眼患先天性白内障。手术前的那个上午,他向我提出许多问题,比如用什么样的人工晶体,比如最后视力会有多少。
说老实话,我不喜欢遇到这样的病人,他对自己的情况的极端担心往往给我们一种非常的压力。当医生就是这样,面对没有答案的问题,不能说不知道,也不能说知道。病人是人,但是我也是人。
手术完了的第二天,我照例给我的病人换药。当我重复着每天的工作,拆开他左眼的纱布时,他睁大眼睛看着我,反复说着同一句话:“原来世界是这个样子的?!太不敢相信了!”【现在觉得当时我应该穿漂亮一点的~~~
患者,男,21岁,左眼一岁起外伤性白内障至失明,右眼先天性白内障,视力CF/30CM。从前对我来说一直是,也仅仅只是一句病史记录的言语,现在却带给我一个人20余年所看到的世界。 18 abril 壮烈的昏倒 前日我壮烈昏倒在科室,千真万确,万确千真~~~一时间面如死灰,呕吐,冷汗淋漓,脉搏细弱,血压也测不到的神奇场面把那些护士们着实的吓了一大跳.如果评我在白内障的最大影响力事件,恐怕以后也就难超过这次了.
那几天太累了,结束10台手术后赶火车午夜回长,回长后报名停留一天,又马上赶一夜火车回广工作.
最后到了今天才有空记录这悲壮的故事.唉呀呀~~可见是如何怎样的忙碌生活.
08 abril 流言 关于流言,真实的发生在了我的身上.
关于流言,也许本是他们不知道,也许又是我不并知道.
关于流言,到底还会有多少?
真相,就是过去,过多的立场,太多的主角.
成王败寇,谁能言过是非,更何耐曲直?
无可奈何之时,能做的就只是流言.
19 marzo 人可以自由地死吗? 人的处境的讽剌在于:最深刻的需要是要摆脱死亡和毁灭的焦虑,但是,是生活自然唤醒了这种需要,因而我们必须从充分的生的状态退缩回来。
──题记(引自E·贝克尔《反抗死亡》) 相关新闻:女孩生活无法自理请人大代表递交安乐死议案 “自杀之门”从这里开启 1993年,欧洲低地国家荷兰一再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荷兰第一个在法律上开启了“自杀之门”——承认“安乐死”的合法地位。 今年初,又传来消息:61岁的荷兰人杨·希拉利乌斯决定建造一个给自杀者提供自杀方便旅馆,他称之为“地平线上的旅馆”。 这位人道主义协会成员认为,一个人在飞驰的火车前卧轨自杀,或跳河自杀,或上吊自杀,那么死者的形象都不堪入目。他说,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生与死,他只是为那些绝望的人提供一个温馨的环境,让他们有个好归宿。 有统计说,从生物学角度计算,一个人来到世上的概率只有几十亿分之一,每个人来到世上都纯属偶然;但死亡却是必然归宿,这也是所有生命体的悲剧性宿命。对人来说,这宿命显得更残酷,因为只有人知道:“生不由己;死不由己。” 荷兰人克里恩的母亲91岁了。1992年的一天,她梳妆打扮后端座床上,面对女儿和请来的医生。癌痛的折磨已令她感到生不如死。她决定最后一次行使她人生的权利──自杀。 她平静叙述了自己的情况和意愿:承受肉体痛苦已经毫无意义,现在更应该珍惜人的尊严,她不愿出现疼痛而满床打滚、呼号不已的失控局面。 三天后,这位老太在家中遵照医嘱喝下一小杯巴比妥酸盐液体,接着又注射了一针箭毒……。 人不能永生,却可以争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死。人不希望在生命结束之前得到一次“生命毫无意义”的悲剧性体验。 荷兰人法兰克·哈特的前妻是自杀身亡的,他曾为妻子的死感到悲痛,现在他的命运也被右肾的恶性肿瘤决定。于是他计划服用镇静剂,以求在平静中死去。他说:“没有人会盼望死亡。但令人恐惧的是无法控制走向死亡的过程,昏迷状态的痛苦及羞辱将使人在最后时刻失去仅有的尊严。我最大的愿望是能在家中向我所深爱的人道别,然后吞下药物,自己掌握自己的生命、躯体。一旦你认清自己才是身体的真正主人,而不是病榻上的牺牲品,你便会感到轻松起来。” 1993年2月9日,荷兰议会以91票赞成,45票反对,通过一项举世瞩目的“安乐死”法,允许医生在严格的条件下对病人实施安乐死。 这项法令将于1994年起正式生效。它规定,只要病人确患绝症,并无法忍受痛苦,不断提出愿意死去的要求时,医生可以对病人实行安乐死而不被法律起诉。更出人意外的是,它还规定医生无需征得病人同意可以给处于不可逆昏迷状态的病人、患老年性痴呆的病人、神经不正常者以及先天畸形儿实施安乐死。这是目前世界上最开放的安乐死法令。 “自杀”的大门已经打开──更准确地说,它只是法律对早已存在而且越来越普遍的事实加以认可。 1973年,珍妮·波斯特玛大夫承认她为自己身患癌症的母亲注射了一针致命的吗啡剂,她因此被判一周禁闭。自此“安乐死”的争论在荷兰展开。以往,安乐死在荷兰属于犯罪行为,最高徒刑可达12年。 可它并没挡住“安乐死”的发展势头。 一位荷兰医学教授说“我敢肯定,在荷兰没有一个肺癌患者是自然死亡的。” 1990年,荷政府发现每年约有2300人采取“安乐死”离开人世,其中400多人是在医生帮助下自杀的。当年,荷兰终于出现有关安乐死的非正式的“规定”:法院和医生心照不宣,只要医生遵守这些“规定”,法院不再对医生进行指控。所以越来越多的医生敢公开承认他们对病人实行过安乐死。结果,1992年,一共有1318份安乐死报告送到法院,比一年前多出728份。1993年的一次民意调查表明,支持安乐死的已达80%。在荷兰,已有10万多人立下遗嘱,要求在其生命垂危时不用医疗技术延长生命。 荷兰走到了前头,但它并不是“先驱”。 早在1911年11月25日,马克思的女婿拉法格在自己70岁生日这天选择了安乐死,一针氢氢酸毒剂注入体内。同时自杀的还有他的夫人69岁的劳拉。他们自杀的原因是,拉法格决定不使自己的生命越过70岁,以免“成为自己和别人的累赘。” 1936年,美国出现“自愿安乐死协会”,它向参议院提交了允许实施安乐死的议案。 1975年,美国新泽西州法院作出重大决定,同意安·昆兰的请求,撤除他已经昏迷9年的女儿的呼吸器。这是人类在法律上开始正式接受被动安乐死。 据美国全国民意研究所抽样调查,赞成安乐死的1947年为37%,1973年上升到51%,1983年为63%,近年则达到了72%。 1976年,日本东京召开的“优死学国际会议”,与会者发表了“‘优死学’宣言”。 1977年起,美国有38个州通过了《死亡权利法案》,要求医生尊重病人的愿望。美国“自愿安乐死协会”主席戴维斯说:“在美国,很多私下进行的安乐死,病人家属并不知道。” 1987年,英法两国民意测验表明,支持安乐死的比例分别高达为72%和76%。 1988年1月,美国医学杂志刊登了未署名医生的文章,作者讲述了自己在一名极度痛苦的女性患者的要求下,为她注射过一针致命的玛啡。这是美国医学杂志上首次公开发表的积极安乐死的病例。 1987年11月的一天,西德数百万居民目睹了电视台播放的恐怖纪实片,全身瘫痪的姑娘英格丽在屏幕上面对观众,用吸管把杯中的氰化物吸吮一空。 1991年秋,美国密执安州发生医生协助病人自杀案。54岁的妇女珍妮特忍受不了绝症带来的巨大痛苦,要求病理学家杰克·凯弗肯帮助她自杀。自称是“死亡博士”的杰克即将他发明的“自杀机”连接在她身上,她按动了按钮,于是自杀机就自动往她血管里注射了毒药。她在平静中死去…… 两千年前,孔子曾说:“未知生,焉知死?”。20世纪的今天,许多种语言却在热烈讨论着同一个话题──人可以自由地死吗?它迫使人类重新审查它的全部“生命哲学”。 据说,在自然界中只有人才会有意识地真正自杀,所以自杀是真正的人的问题,无论自己亲自动手结束自己的生命,还是请医生或其他人的帮助都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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